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 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 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 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 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 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 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 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 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 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 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 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 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 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 卿请诛之,未知得 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 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 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 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 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