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