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 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