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 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 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 守节如荀息, 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 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