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 敬,而灭其所 丑。彼自知其 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 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 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 日弥久,而周泽既 渥,深计而不疑,交 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 以致其功, 直指是非以饰其身 ,以此相持,此说之成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