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