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