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