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