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, 故喘,不当医 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 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 闻医灸之即 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 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 。所谓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日 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 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 当砭灸, 砭灸至气逐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