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