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 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