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 轨,自使失国 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 山王,阳周侯赐 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 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