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