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