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