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