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 曰“年二十脉气 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,方脉 气之趋也而徐之 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 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 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 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肉血脉, 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