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