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 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 。太仓公 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仓 公将行会逮,骂 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 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 女缇萦自伤泣 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 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 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 罪,使得自新 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 其意,乃下诏曰:“ 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 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 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 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 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 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 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 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 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 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 意哉!其除 肉刑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