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