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 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 五人。太仓公将 行会逮,骂其 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 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 由也。妾原没 入为官婢, 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 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 “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 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 犯。何则?至 治也。今法 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 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 诗曰‘恺悌君子 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 ,教未施而刑加焉? 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 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 除肉刑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