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