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