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