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