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 国近淮南,恐 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 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 淖姬,夜使 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 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 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 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 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 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