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