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 先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 毋度,出 入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 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 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 ,皆曰“长当弃 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 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 、邛都,帝许之。 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 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 南王长谥为 厉王,立其子三人 为淮南王 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