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 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