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