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 定,上下 之义明,则 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