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