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 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 ,即阴作 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 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 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 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 祷祠妄言 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 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 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 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