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