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 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 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