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