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 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