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 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 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 甘,闻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