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