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