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