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