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