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