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