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 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 逮徙系长安 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仓公将 行会逮,骂其女曰: 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 ”其少女缇萦自伤 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 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 虽复欲改过自新 ,其道无 由也。妾 原没入为官婢,赎 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 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 闻有虞氏之时,画 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 纯而愚民陷 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 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 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 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 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