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