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