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 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